學生獎補助

【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115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115年2月25日中華救字第1150000051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1.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 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3. 獎助金額及名額:50名,每名新台幣1萬元。相關細節請見附件中華救助總會核定之公告

三、申請獎助程序: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第一期教育部「高教深耕─扶助攻頂計畫」學生赴外研習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
  4.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六)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二、申請條件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高教深耕「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凡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間(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學年度第1學期)進行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學生,皆可提出申請計畫補助。

(三)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一)   申請表(線上表單填寫

(二)   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計畫書(附件一)

(三)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證明文件、附有價格(或網站/旅行社估價)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高教深耕「東吳大學學生赴外研習補助」 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外研習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外學校所主辦之營隊活動
  4. 參加國際志工服務之研習或營隊
  5. 參加其他具有學術特色研習活動(純屬參訪行程除外)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不予補助;未獲校內外其他單位補助者優先補助。

(四)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時間

請於115年04月30日(四)17:00前完成申請,申請時繳交資料未齊全者不予辦理。

 

【獎學金公告】東吳大學與僑務委員會聯名提供115學年度「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獎學金」2026 SU-OCAC Top and Outstanding Overseas Compatriot Student Scholarships

本校與僑委會聯名提供115學年度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3名

  •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僑務委員會提供每學年10萬元、東吳大學提供每學年5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60萬元。

申請資格:

  1.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
  2.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或在全班百分之十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3. 獎學金申請人僑居地成績計算方式不同時,由受理申請之駐外館處及本會指定單位據此換算,如無操行成績,應依其他多元表現評估認定。

【校外獎補助】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或機構短期進修或研究獎學金開放受理

一、公告依據:依據臺教文(三)字第115250010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3.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5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4. 申請人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三、文件繳交及截止日期:

【獲助公告】114-1「東吳大學哲名集團馬來西亞學子助學金」獲助名單

一、本案業經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書面審查通過。

二、獲助名單如上

三、獎學金預計於12月底完成核銷撥款,匯入獲助同學之郵局帳戶,敬請留意。屆時如未收到相關款項,請務必告知。

四、 獲得本助學金者,請於2026年1月11日前撰寫中文感謝函並寄給承辦人。(感謝函格式及字數不拘,請以中文及英文繕打完成,中、英文內容至多各一頁A4。 感謝函抬頭中文為「哲名集團」,英文為「JEMI Group」。)

五、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簡妍如組員(校內分機5372;sophia.chien@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