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115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115年2月25日中華救字第1150000051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 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 獎助金額及名額:50名,每名新台幣1萬元。相關細節請見附件中華救助總會核定之公告。
三、申請獎助程序: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115年2月25日中華救字第1150000051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三、申請獎助程序: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六)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凡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間(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學年度第1學期)進行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學生,皆可提出申請計畫補助。
(三)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一) 申請表(線上表單填寫)
(二) 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計畫書(附件一)
(三)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證明文件、附有價格(或網站/旅行社估價)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外研習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不予補助;未獲校內外其他單位補助者優先補助。
(四)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時間
請於115年04月30日(四)17:00前完成申請,申請時繳交資料未齊全者不予辦理。
依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公函辦理。
一、案內捐贈獎助學金共計95項(如附件)。
二、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給應屆畢業的大學部僑生,如果你的成績有達到以下標準,請填寫以下表單申請~
表單填寫至2026年3月5日 (四) 中午12:00,請把握時間喔!
一、公告依據:依據臺教文(三)字第115250010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三、文件繳交及截止日期:
一、本案業經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書面審查通過。
二、獲助名單如上
三、獎學金預計於12月底完成核銷撥款,匯入獲助同學之郵局帳戶,敬請留意。屆時如未收到相關款項,請務必告知。
四、 獲得本助學金者,請於2026年1月11日前撰寫中文感謝函並寄給承辦人。(感謝函格式及字數不拘,請以中文及英文繕打完成,中、英文內容至多各一頁A4。 感謝函抬頭中文為「哲名集團」,英文為「JEMI Group」。)
五、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簡妍如組員(校內分機5372;sophia.chien@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