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獎公告】114年度高教深耕計畫「東吳啟航 寰宇翱翔」、「扶助攻頂」第一期獲獎名單
一、公告依據:東吳大學113學年度第9次(114年6月11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公告依據:東吳大學113學年度第9次(114年6月11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公告依據:東吳大學113學年度第9次(114年6月11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本學年度獲獎補助學生共計129名,詳附件名單。
三、獲獎金額:獲獎人受獎金額及後續行政作業,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周知。
四、獎學金確認及撥款作業:
一、公告依據:東吳大學113學年度第9次(114年6月11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獲獎補助名單:本年度獲獎補助學生共計64名,詳附件名單。
三、獲獎補助金額:獲獎人受獎金額及後續行政作業,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周知。
四、獎補助確認及撥款作業: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13學年度第9次國際交流委員會(114年6月11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15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於114年6月14日前仍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陸⽣獎補助】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學陸⽣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
一、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申請條件
(一) 本校在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 「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包含下列活動: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
三、補助研習期間: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五)中午12時止。
一、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依「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補助執行重點」實施,並以兩岸事務中心預算補助陸港澳地區項目。
二、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大陸、香港及澳門境外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學分。
三、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參加學生名單(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
(三)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
四、補助對象及項目
(一) 修課且參加活動之學生。
(二) 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五、核銷結案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移地教學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另檢附參加學生心得報告。
六、補助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 (如移地教學係在114年5月16日至7月31日舉辦,請務必於5月16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陸港澳地區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陸港澳地區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或其他獎補助者,不予補助。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3學年度第7次(114年4月30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5名學生獲獎,含碩士生3名及博士生2名。詳細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獲獎學生將個別以微信方式通知,核銷作業將於公告後始進行獎學金核銷及匯款(不含例假日),敬請同學留意所屬帳戶。
四、本案承辦人:
兩岸事務中心 李冠潔(rikanketsu@scu.edu.tw;校內分機5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