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陸⽣獎補助】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學陸⽣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

【陸⽣獎補助】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學陸⽣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

一、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申請條件 
    (一) 本校在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 「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包含下列活動: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

三、補助研習期間: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五)中午12時止。

【移地教學補助公告】113學年度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申請公告

一、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依「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補助執行重點」實施,並以兩岸事務中心預算補助陸港澳地區項目。

二、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大陸、香港及澳門境外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學分。

三、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參加學生名單(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

(三)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

四、補助對象及項目

(一) 修課且參加活動之學生。

(二) 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五、核銷結案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移地教學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另檢附參加學生心得報告。

六、補助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 (如移地教學係在114年5月16日至7月31日舉辦,請務必於5月16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教育部辦理「114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開放申請

一、獎學金提供單位:韓國8所學校:明知大學、全南大學、淑明女子大學、全北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首爾大學、信韓大學、國立順天大學。各校研習語言申請內容及獎學金內容詳如附件簡章及受理學校列表。

二、獎學金待遇: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惟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請詳附件2)。

三、獎助名額:預計正取12名、備取6名。本校可至多推薦1名,將依申請狀況則優推薦。

四、受獎(研修)期限:6個月(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

五、報名資格:

【赴陸港澳補助公告】113_2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申請公告(114/01/01-07/31赴陸港澳)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陸港澳地區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陸港澳地區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或其他獎補助者,不予補助。

2025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受理申請

一、獎學金主旨:
該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課程學習、研究,主要 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等,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將此交換留學經驗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

【獎學金申請公告】113-2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1️⃣ 本次為 東吳大學 辦理 113學年第2學期研究所優優僑生獎學金 之申請
申請時間:符合下列資格者,請於2025年04月29日(二) 12:00前,完成本線上表單填寫,逾期不予受理。

2️⃣ 本獎學金申請及審核原則,比照「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助學金公告】114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扶助攻頂計畫」學生赴外研習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
  4.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陸生-獎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14年3月25日(二)至114年4月18日(五)下午5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期以上、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不含論文),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年以上、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學術研究表現優異,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表、 推薦書、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四、核發金額計算方式: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當學年度陸生獎學金總額決定之。

五、獲領獎學金者,同時獲頒獎狀乙幀。

六、本案承辦人:兩岸事務中心李冠潔,分機5374。

【獎補助公告】114年度高教深耕「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具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得申請本項補助。惟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   申請表(線上表單填寫

()   身分證正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