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陸⽣獎補助】114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

一、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申請條件 
    (一) 本校在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 「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包含下列活動: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

三、補助研習期間: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五)中午12時止。

【僑生獎學金】114學年度「僑務委員會傑出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 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僑生或港澳生。
  • 113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 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 114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5)年不得以113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金額:

  1. 傑出僑生獎學金3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 20,000元。
  2.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9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 6,000元、獎狀乙紙。

三、申請繳交文件:

【僑生獎學金】114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獎助目的: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 上 (113) 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80分以上) 者
  •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四、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5,000元以及獎狀乙紙。

 

五、申請繳交文件:

  • 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格
  •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含操行成績)
  • 具清寒身份之僑生請檢附清寒證明

 

六、申請時間:

【僑生獎助學金】114學年度「華僑協會總會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公告依據:
依據華僑協會總會民國114年8月15日華秘字第114032號函,協助辦理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事宜。

 

二、申請條件及名額:
114年度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採登記同時繳件方式辦理,名額分配及申請條件如下:
1. 獎學金1名 (20,000元),申請條件為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且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及領取其他獎學金。
2. 助學金1名 (10,000元),申請條件需家境清寒,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且本學年度未享有任何領取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校外活動公告】新伊拉斯莫斯聯合碩士學程及教育部相關獎學金線上說明會

教育部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將辦理「新伊拉斯莫斯聯合碩士學程及教育部相關獎學金線上說明會」,協助同學瞭解旨揭聯合碩士學程及本部各項留學獎學金,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陸生獎學金】114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獲獎名單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4學年度第1次(114年10月20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4名學生獲獎,含碩士生3名及博士生1名。詳細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獲獎學生將個別以微信方式通知,核銷作業將於公告後始進行獎學金核銷及匯款(不含例假日),敬請同學留意所屬帳戶。


四、本案承辦人:
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謝逸靜 (queena.h@scu.edu.tw;校內分機5368)
 

(延長收件)2026年度第一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受理申請

一、獎學金主旨:
該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課程學習、研究,主要 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等,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將此交換留學經驗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

【獎補助公告】114年度高教深耕「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第二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凡於114學年度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學生,皆可提出申請計畫補助。

(三)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   申請表(線上表單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