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115年度教育部第二梯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開放申請

一、辦法依據: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由本校規劃具長期發展優勢發展之實習機構及領域,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

三、補助辦法:

1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歡迎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

一、目的

教育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選送優秀大學部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提升未來於國際深造發展之競爭優勢,依據本部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實施要點,特訂定本計畫甄選簡章。

二、進修性質及時間

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1年。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自民國116年秋季學期起至117年春季學期止,共計1學年。

三、進修機構:該計畫簽約合作之歐美重點大學。

視教育部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以下簡稱計畫辦公室)與國外進修機構協商結果定之。116年度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每名學生限擇1類申請。如國外進修機構及名額更動,將另行公告。

A類:修習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A類及B類合計30名為原則)

【轉知】印尼僑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印尼歸僑協會為配合政府照顧僑生在臺就學生活政策,並強化對印尼僑生之支持系統,設立「印尼僑生急難救助金」,提供在學期間遭遇重大傷病、意外事故或家庭變故致生活困難之印尼僑生必要之緊急協助。本計畫補助項目包含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及喪葬補助,採專案審查機制辦理,每案核發急難救助金新台幣5千至3萬元不等。

 

(一)補助對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

  1. 具有印尼僑生身分。
  2. 目前就讀於臺灣高中職、專科、大學或研究所等合法立案學校之在學學生。
  3. 於在學期間因突發事故或重大變故,導致生活或經濟發生困難者。

(二)補助類別【同一事件以申請一類為原則】

【獲獎公告】「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一、依僑務委員會115年5月18日僑生輔字第1150501005號函核定。
二、獲獎助名單本次共計3名:
(一)企業管理學系 周○宏,獎助學金名稱:何國華太夫人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二)企業管理學系 陳○貞,獎助學金名稱:曾淑銘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三)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禤○麟,獎助學金名稱:吳笑安、吳葉肖麟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三、獲獎助同學配合事項:準備感謝函或卡片表達對獎助學金捐贈人之謝忱,格式不拘,並請於6/22前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填寫印領清冊,俾便回覆僑務委員會辦理獎助學金請領事宜。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廖子寧組員(校內分機5368;tzunny@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