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僑生獎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申請期間: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個人申請錄取並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2. 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3.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為前8%,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獎補助公告】114年度高教深耕「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申請公告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各單位得邀請國外菁英學者來校進行短期學術交流,邀請及補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者):

()   與本校簽訂國際學術交流協議國外學術機構之學者專家

()   現任國外大學院校或研究機構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

()   其他具特殊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或學術發展有助益之學者專家。

 

【獎補助公告】114年度高教深耕「境外移地教學補助」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境外地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 1 學分。學生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教師及學生)。

 

二、申請文件:申請文件請以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提交紙本申請表至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

()   申請表(附件01

114學年度校級赴陸交換生甄選獲推薦名單公告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3126日止;經113學年度第6次國際交流委員會(11435)審核通過,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二、獲推薦者後續應辦理事項,承辦人將另行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依照規定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及「保證金繳款收據」(繳款說明請查郵件通知)。放棄研修者請繳交放棄研習聲明書。

三、兩岸事務中心將依各校指定時間辦理提名作業,獲提名學生經協議學校審核通過後才算正式錄取。

立陶宛維陶塔斯馬格努斯大學2025暑期課程

立陶宛維陶塔斯馬格努斯大學(Vytautas Magnus University)將於2025年暑期舉辦The Baltic Summer University,歡迎有有興趣的同學自行報名。

一、課程時間:2025年7月7日至8月5日。

二、課程內容:

  • Daily Lithuanian language classes
  • Engaging sociocultural lectures and workshops
  • Insightful sessions on Lithuanian history and traditions
  • Visits to museums and cultural sites
  • Enriching field trips across Lithuania

三、費用及報名資訊

【轉知】實踐大學華語中心為辦理「美國國務院NSLI-Y高中 生華語獎學金研習班」徵選臺灣寄宿家庭。

說明:

一、旨揭研習班學員預計自114年6月28日起至8月10日止來臺研習,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於實踐大學臺北校區修讀華語課程,研習期間將入住寄宿家庭。

二、為深化學員在臺修讀華語課程期間與當地居民之文化交 流,並培養其於日常生活中運用華語之能力,需徵求對美國文化感興趣且願意提供學員住宿接待之臺灣家庭。

三、有關寄宿家庭徵選資訊如下:

(一)寄宿期間:自114年6月28日起至8月10日止。

(二)寄宿地點:大臺北地區。

(三)接待條件:需提供學員獨立房間或單人床(上下舖亦 可)、學員寄宿期間之膳食及安排學員與家庭成員共同出 遊。

(四)補助金額:提供每日新臺幣1,200元整之補助金。

四、若有意願提供寄宿家庭者,請直接填寫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AMnM1d),完成報名程序並參加說明會,承辦單位將實地走訪接待住宿地點,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

五、檢附徵選計畫海報1份。

六、本案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一)邱先生(Leo) 電話:(02)25381111分機2556;電子郵件 信箱:spmp1026@g2.us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