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公告】113-2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申請截止:2025年4月25日(五) 12:00 線上申請表

1️⃣ 本次為 東吳大學 辦理 113學年第2學期研究所優優僑生獎學金 之申請
申請時間:符合下列資格者,請於2025年04月29日(二) 12:00前,完成本線上表單填寫,逾期不予受理。

2️⃣ 本獎學金申請及審核原則,比照「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3️⃣ 本要點所指海外優秀僑生,其身分係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港澳學生經依「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規定入學者,於本校就學之優秀博、碩士班學生。

4️⃣  須符合以下各項申請資格,未符合者,不得提出申請:
一、經分發或考試錄取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博、碩士班僑生(不含在職專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含)學分。
三、未享有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

5️⃣ 申請方式:
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一、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班排名百分比」及「取得學分數」)。
二、居留證正面。
三、學生證正反面(加蓋本校在學證明章)。
★前學期學業成績單之「班排名百分比」請至註課組,並請同仁協助註記於成績單

6️⃣ 審核方式:由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擇優核獎。

7️⃣ 獎學金名額 :依預算金額訂定。

8️⃣ 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新臺幣1萬元。

9️⃣ 獎學金核發期限:
一、 第2學期自當年2月起核發至當年7月,每次核發6個月份。
二、 受獎學生因休學、退學或畢業者,次月起停發。
三、 因前款事由致名額出缺,學期內不辦理遞補。

🔟 疑問聯繫:
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張彥之專員(校內分機5368,電子郵件:phiniec@gm.s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