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具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得申請本項補助。惟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境外地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 1 學分。學生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教師及學生)。
二、申請文件 (請以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一) 申請表(附件01)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
合於規定者,每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113年10月20日前完成填表及資料上傳,俾利學校統一申請喔!!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2024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2024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