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114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獎助目的: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在學品學優良僑生特訂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向本會申請之。
- 上 (113) 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 (80分以上) 者
-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四、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5,000元以及獎狀乙紙。
五、申請繳交文件:
- 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格
-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含操行成績)
- 具清寒身份之僑生請檢附清寒證明
六、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