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助學金】114學年度「華僑協會總會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公告

更新截止日期、新增申請表格!!!

一、公告依據:
依據華僑協會總會民國114年8月15日華秘字第114032號函,協助辦理華僑協會總會114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事宜。

 

二、申請條件及名額:
114年度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採登記同時繳件方式辦理,名額分配及申請條件如下:
1. 獎學金1名 (20,000元),申請條件為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且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及領取其他獎學金。
2. 助學金1名 (10,000元),申請條件需家境清寒,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且本學年度未享有任何領取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三、申請繳交文件:
1.申請表1份 (獎學金、助學金申請表分開)。
2.上 (113) 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 (含操行成績),113學年度休學者,可繳交112學年度成績單。
3.護照及僑居證件及學生證影本1份。
4.申請助學金者需附清寒證明書 (由就讀學校或我國駐外相關單位、保薦單位、保薦委員出具證明)。

 

四、薦送方式:
獎學金及助學金人選由本校薦送選委進行初審。每人僅可擇一進行申請,初審原則:申請「獎學金」者依成績高低為基準;申請「助學金」者,需提供制式清寒證明書。

 

五、申請收件日程:
即日起至10月7日 (二) 止,欲申請者請備妥文件繳交至外雙溪校區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A313 室。

 

六、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謝逸靜組員 (校內分機53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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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申請表.jpg 464.0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