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獎補助】114學年度第1學期「東吳大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

一、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申請條件 
    (一) 本校在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 「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包含下列活動: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

三、補助研習期間: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五)中午12時止。

115學年度校級赴外交換暨自費研修申請開跑

115學年度校級赴國外/大陸協議校交換申請重要資訊

【申請日期】

  • 校級赴外交換/自費研修:114年9月8日至11月14日受理申請,預計於12月底前公告甄選結果。
  • 校級赴陸交換研修:114年10月7日至12月8日受理申請,預計115年3月底前公告甄選結果。

【說明會暨分享會】

  1. 各場次將於114年9月9日陸續開放報名參加,屆時請透過電子化校園系統/東吳APP報名參加。
  2. 活動含美育認證時數1小時,參加超過1場者,仍以1小時列計。
  3. 內容含赴境外交換甄選重要事項說明,並邀請返校交換生分享求學心得。因應114學年度新申請系統啟用,將新增線上說明會場次,請各位同學多加利用:

外雙溪校區場次:12:00-13:00

【僑生獎學金】114學年度「僑務委員會傑出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 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僑生或港澳生。
  • 113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 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 114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5)年不得以113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金額:

  1. 傑出僑生獎學金3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 20,000元。
  2.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9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 6,000元、獎狀乙紙。

三、申請繳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