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東吳大學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獎學金 Soochow University Himalaya Foundation Scholarship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一、申請時間:111年10月27日(四)至11月21日(一)下午5時止。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22年10月14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19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於111年10月30日前仍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一、申請時間:111年10月3日(一)至10月20日(四)下午5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期以上、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不含論文),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年以上、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學術研究表現優異,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表、 推薦書、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陸港澳地區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陸港澳地區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或其他獎補助者,不予補助。
三、 請至線上完成申請填表http://hqlvu9uwxd9ljtkx.mikecrm.com/YS7PloD
(一) 申請表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計畫書(含研修或活動時程、主辦單位規劃內容、經費需求等)
(三)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機構同意書或確認函,附有價格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前述文件應於申請時繳交,至遲應於研習活動開始前1週補繳。
四、 補助項目
提出申請時,應列明經費需求項目與金額(如生活費、機票費等)。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五、 申請時間
請獲獎同學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