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開放申請

一、獎學金提供單位:韓國9所學校:韓國加圖立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昌原大學、全北大學、信韓大學、首爾大學、全南大學、檀國大學、長安大學。各校研習語言申請內容及獎學金內容詳如附件簡章及受理學校列表。

二、獎學金待遇: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惟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請詳附件2)。

三、獎助名額:預計正取14名、備取6名。本校可至多推薦1名,將依申請狀況則優推薦。

四、受獎(研修)期限:6個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

五、報名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
  • 於上述受獎期限內可出國進修者。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本校學士班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延畢生不具報名資格。
  • 須經本校推薦。。

六、應繳文件(電子檔):

  • 教育部112學年赴韓國研習語文交換獎金甄選報名表(附件3)。
  •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附件4)。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附件3報名表上)。
  • 個人歷年成績單影本(英文版)。
  •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獲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
  •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1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七、校內申請期限:請於2023年5月12日12:00前將上述應繳文件電子檔,以E-mail寄至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專員信箱:andreyu@scu.edu.tw,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相關資訊:敬請詳如附件。

九、校內承辦人: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專員(andreyu@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