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活動公告】北京大學-未名湖畔好讀書2025北京大學暑期學校(港澳臺)(4/28報名截止)

一、北京大學訂於2025年6月30日至8月3日辦理「未名湖畔好讀書2025北京大學暑期學校(港澳臺)」活動,邀請本校香港、澳門、台灣學生5名參加,其中可推薦提名2名同學為獎學金生。2名獎學金生之文化參訪費用和住宿費用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就讀期間暑期學校課程費用、餐費、往返北京的旅費、個人保險費、個人消費等需自行支付;除獎學金生外其他學生之文化參訪費用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其餘課程、住宿、餐費、旅費等費用皆由學生自行負擔。詳請參考活動資訊,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香港、澳門、台灣籍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報名表件經審核後,將於國際處網頁公告錄取名單。參加同學須於返台後兩週內繳交三頁以上學習心得(內含心得報告一千字及活動照片),國際處視情況於官網分享。

 

三、參加本項活動必須團進團出,如主辦方安排團體接、送機時間,即須配合主辦方安排,倘獲錄取後要求提前到達或延後返台,將取消錄取資格,依序遞補,無法配合營隊時間與規定者,請勿報名。

 

【活動公告】煙台大學-齊魯文化研習夏令營(5/20報名截止)

一、煙台大學訂於2025年7月6日至7月13日辦理「齊魯文化研習夏令營」活動,邀請本校師生18名參加,活動期間參訪費、住宿費、餐費及交通費等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活動期間旅費、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詳請參考活動資訊,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台灣籍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報名表件經審核後,將於國際處網頁公告錄取名單。參加同學須於返台後兩週內繳交三頁以上學習心得(內含心得報告一千字及活動照片),國際處視情況於官網分享。

 

三、參加本項活動必須團進團出,如主辦方安排團體接、送機時間,即須配合主辦方安排,倘獲錄取後要求提前到達或延後返台,將取消錄取資格,依序遞補,無法配合營隊時間與規定者,請勿報名。

 

四、本活動即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二)中午12時止受理報名,報名表等相關資料電子檔請至附件下載。欲報名者請於期限前將報名表E-mail至rikanketsu@gm.scu.edu.tw。

 

五、本案承辦人:兩岸事務中心李冠潔,分機5374。

英國愛丁堡納皮爾大學2025暑期研習課程

英國愛丁堡納皮爾大學(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將於2025年推出暑期課程,內容包含2週30小時英語研習課程、2天及4個半天愛丁堡及蘇格蘭校外參訪,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名參加。

一、課程時間:2025年7月12至26日。

二、活動內容及特色:英語課程將涵蓋語言、詞彙、跨文化溝通、分組研討和發表。兼具學習和樂趣,可提升英語騰立,同時藉著參訪和研討,瞭寫蘇格蘭歷史和文化。詳細資訊請祥該校官網

【助學金公告】114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扶助攻頂計畫」學生赴外研習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
  4.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僑生獎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

申請期間: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個人申請錄取並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2. 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3.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為前8%,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陸生-獎學金】113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14年3月25日(二)至114年4月18日(五)下午5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期以上、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不含論文),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年以上、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學術研究表現優異,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表、 推薦書、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四、核發金額計算方式: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當學年度陸生獎學金總額決定之。

五、獲領獎學金者,同時獲頒獎狀乙幀。

六、本案承辦人:兩岸事務中心李冠潔,分機5374。

【獎補助公告】114年度高教深耕「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申請公告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各單位得邀請國外菁英學者來校進行短期學術交流,邀請及補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者):

()   與本校簽訂國際學術交流協議國外學術機構之學者專家

()   現任國外大學院校或研究機構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

()   其他具特殊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或學術發展有助益之學者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