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校級赴陸交換生甄選獲推薦名單公告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4年12月8日止;經114學年度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115年3月2日)審核通過,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二、獲推薦者後續應辦理事項,承辦人將另行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依照規定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及「保證金繳款收據」(繳款說明請查郵件通知)。放棄研修者請繳交放棄研習聲明書。
三、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將依各校指定時間辦理提名作業,獲提名學生經協議學校審核通過後才算正式錄取。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4年12月8日止;經114學年度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115年3月2日)審核通過,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二、獲推薦者後續應辦理事項,承辦人將另行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依照規定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及「保證金繳款收據」(繳款說明請查郵件通知)。放棄研修者請繳交放棄研習聲明書。
三、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將依各校指定時間辦理提名作業,獲提名學生經協議學校審核通過後才算正式錄取。
轉知教育部「116年度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甄選訊息,有興趣的同學自行報名申請。
一、甄選簡章公告於該計畫網站,請查附件或逕至以下網址下載:https://www.animlab.yuntech.edu.tw/sposad/。
二、本案採個人報名申請,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星期一)止;報名方式及其他須知請詳簡章規定,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內容。
韓國江原大學將於2026年暑期舉辦短期研修課程,內容包含韓語文研習以及文化體驗及參訪活動,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自行報名參加。
一、課程時間:2025年7月23日至8月5日。
二、課程費用:本校可享協議校優惠價US$ 700。
三、報名日期:有意參加者請於2025年5月1日前至該校網頁完成報名。更多訊息請參考附件活動簡介。
備註:
印度基督大學CHRIST(Deemed to be University) 提供2026-27年度訪學機會,歡迎有興趣的師長同仁申請。具體內容請詳附件說明,參與師長同仁需自行留意辦理校內請假事宜。
法國圖盧茲商學院(Toulouse Business School)將於2026年暑期推出短期研修課程,內容包含專業商學課程(英語授課)及校外參訪,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名參加。
課程時間及費用(本校學生另可享250€減免優惠,以下為未折扣價,住宿費用另計):
1,400 €: 2-week program in Toulouse (擇一)
Cycle 1: 21 June - 04 July 2026
Cycle 2: 05 July - 18 July 2026
2,800 €: 3-week program in Barcelona
06 - 24 July 2026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115年2月25日中華救字第1150000051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三、申請獎助程序: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六)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各單位得邀請國外菁英學者來校進行短期學術交流,邀請及補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者):
(一) 與本校簽訂國際學術交流協議國外學術機構之學者專家
(二) 現任國外大學院校或研究機構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
(三) 其他具特殊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或學術發展有助益之學者專家。
二、申請文件:申請文件請提交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一) 申請表(附件一)
(二) 學者專家個人資料表(附件二)
(三) 短期學術交流活動計畫書:含工作日程表、會議議程、經費需求等(附件三)
三、補助項目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境外地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 1 學分。學生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教師及學生)。
二、申請文件:申請文件請以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並提交紙本申請表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一) 申請表(附件01)
(二) 參加學生名單及資訊線上核對表(附件02)
(三)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附件03)
三、補助對象及項目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凡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間(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學年度第1學期)進行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學生,皆可提出申請計畫補助。
(三)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一) 申請表(線上表單填寫)
(二) 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計畫書(附件一)
(三)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證明文件、附有價格(或網站/旅行社估價)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