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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115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115年2月25日中華救字第1150000051號函文辦理。 

二、申請資格:

  1. 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 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3. 獎助金額及名額:50名,每名新台幣1萬元。相關細節請見附件中華救助總會核定之公告

三、申請獎助程序: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第一期教育部「高教深耕─扶助攻頂計畫」學生赴外研習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
  4.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六)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二、申請條件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高教深耕「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申請公告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本校各單位得邀請國外菁英學者來校進行短期學術交流,邀請及補助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者):

(一)   與本校簽訂國際學術交流協議國外學術機構之學者專家

(二)   現任國外大學院校或研究機構之國際知名學者專家

(三)   其他具特殊專長,對申請單位之教學或學術發展有助益之學者專家。

 

二、申請文件:申請文件請提交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一)   申請表(附件一)

(二)   學者專家個人資料表(附件二)

(三)   短期學術交流活動計畫書:含工作日程表、會議議程、經費需求等(附件三)

 

三、補助項目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高教深耕「境外移地教學補助」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境外地區(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 1 學分。學生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教師及學生)。

 

二、申請文件:申請文件請以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提交紙本申請表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一)   申請表(附件01)

(二)   參加學生名單及資訊線上核對表(附件02)

(三)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附件03)

 

三、補助對象及項目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高教深耕「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凡於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間(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學年度第1學期)進行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學生,皆可提出申請計畫補助。

(三)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學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文件【所有文件僅需於線上表單內繳交】

(一)   申請表(線上表單填寫

(二)   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計畫書(附件一)

(三)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之證明文件、附有價格(或網站/旅行社估價)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

【獎補助公告】115年度高教深耕「東吳大學學生赴外研習補助」 第一期申請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   在學學籍學生(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外研習(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外研習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外學校所主辦之營隊活動
  4. 參加國際志工服務之研習或營隊
  5. 參加其他具有學術特色研習活動(純屬參訪行程除外)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不予補助;未獲校內外其他單位補助者優先補助。

(四)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

 

二、申請時間

請於115年04月30日(四)17:00前完成申請,申請時繳交資料未齊全者不予辦理。

 

【獎學金公告】東吳大學與僑務委員會聯名提供115學年度「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獎學金」2026 SU-OCAC Top and Outstanding Overseas Compatriot Student Scholarships

本校與僑委會聯名提供115學年度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3名

  •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僑務委員會提供每學年10萬元、東吳大學提供每學年5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60萬元。

申請資格:

  1.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
  2. 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或在全班百分之十內,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3. 獎學金申請人僑居地成績計算方式不同時,由受理申請之駐外館處及本會指定單位據此換算,如無操行成績,應依其他多元表現評估認定。

【校外獎補助】教育部辦理115學年度赴捷克高等教育或機構短期進修或研究獎學金開放受理

一、公告依據:依據臺教文(三)字第115250010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3. 須為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即將於115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4. 申請人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三、文件繳交及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