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獲獎公告】108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8年6月14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8年度第一期共計14個申請單位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獲獎公告】108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學生赴外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8年6月14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8年度共計8名學生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獲獎公告】108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補助東吳大學學生赴外研習獲補助名單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學生赴外研習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會議(民國108年6月14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8年度第一期共計38名學生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獲獎公告】108年度東吳大學「學海飛颺計畫」獎學金獲獎名單公告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6月14日)審議通告,公告本次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65名,名單敬請詳如附件。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1. 獲獎生敬請於2019年6月30日前先行完成獎學金線上表單,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獎學金補助。

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YCRxPPHyP2TJmmyw7

2. 獲獎生敬請於2019年6月30日前繳交「東吳大學『學海飛颺計畫』行政契約書」至兩校區國際處(雙溪校區A313室;城中校區2110室)。敬請詳如附件表單。

3. 本獎學金預計核銷時間為本年度8月,敬請同學後續注意款項入帳時程。

4.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或其他因素需放計本獎助者,須依規定填妥「108年度東吳大學學海飛颺計畫放棄聲明書」,並繳回補助款項。表單敬請詳如附件。

五、獲獎生義務:

【獲獎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戴氏基金會「東吳大學優秀人才培育計畫」獎助金獲獎公告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6月14日)審議通告,公告本次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本次申請學生共計94名,經委員會審查,本學期擇優補助59名,獲獎名單敬請詳如附件。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1. 獲獎生敬請於2019年6月30日前先行完成獎學金核撥作業線上表單,並完成中英文感謝函及其他文件上傳後,使得撥款。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獎學金補助。

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kTL39bFzu8KfmHBV8

2.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者,須依規定填妥「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獎助學金放棄聲明書」,並繳回獲獎補助。表單敬請詳如附件。

五、獲獎生義務:

1. 獲獎生須於撥款前完成中英文感謝函撰打。

2. 獲獎生最遲須於研習出發前,提交對方學校正式入學許可文件。

3. 獲獎生須於完成研修後,繳交中英文研修心得。

【獲獎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生赴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獲獎名單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6月14日)審議結果,公告本學期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本次獲獎共計66名(一般生63名及清寒生3名),敬請詳見附件名單。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本案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本項獎學金將依學生所提供之帳戶資訊,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匯款作業,敬請同學後續留意所屬帳戶。

五、本案承辦人:

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

【獎學金】「馬來西亞助學金」更正事宜

一、依「東吳大學獎勵馬來西亞優秀學生助學金核發要點」第四條「續領資格及補助範圍待遇」第一項「在學期間(不含應屆畢業當年)」等相關規定,本年應屆畢業生不應符合續領資格。
二、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更正,獲獎生名單如附。
三、本案獎學金業已核撥完畢。

【僑生獎學金】「台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一、台灣各大學香港校友會總會來信通知會員校辦理「台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計有「品學兼優獎」與「傑出領袖獎」等兩獎項,請本校推薦在學香港籍學生參與。

二、凡本校香港籍學生106學年度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且未曾於2018年獲得本獎項可申請「台灣各大學傑出香港學生獎勵計畫」之「品學兼優獎」,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頒獎典禮並頒發獎狀、獎學金港幣2千元整。本校香港大學部學生計有183名,可推薦4名學生。

三、另「傑出領袖獎」可由學生或僑外生事務相關單位推薦申請,並提出推薦函、個人自傳、社團相關證明等,並由主辦單位遴選,辦理初賽及決賽後排序本年度傑出領袖金、銀、銅獎得獎者。

四、欲申請者請於本年6月14日前提交相關申請文件並送達國際事務中心,俾便彙整送件;「品學兼優獎」將依申請者成績高低推薦排序;傑出領袖獎則無各校推薦名額限制。

五、相關表件請至國際處最新消息下載:http://icae.scu.edu.tw/zh-hant/node/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