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經分發或考試錄取就讀本校已1學期以上的博、碩士班具正式學籍之僑生(不含在職專班),得申請本獎學金。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含)學分。
3.未享有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1.前學期業成績單 (含「操行成績」、「班排名百分比」及「取得學分數」)。
2.居留證正面。
3.學生證正反面(加蓋本校在學證明章)。
三、審核方式:由國際交流委員會擇優核獎。
四、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至少新臺幣1萬元。
五、獎學金核發期限:
1.上學期獎學金自當年8月起核發至隔年1月止,下學期獎學金自當年2月起核發至7月止,每次核發6個月份。
2.受獎學生休學、退學,自次月起停發本獎學金。
3.因前款事由致名額出缺,該學期內不再辦理遞補。
六、申請時間: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2021年11月30日17:00前,完成線上申請。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gG6TDpDD85HMhEoh7,逾期將不予受理。
七、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
★「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如附件,請參考。
★ 前學期「班排名百分比」至註課組請同仁協助加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