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法依據: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教育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含大陸及港澳地區)修讀學分。
一、辦法依據: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選送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教育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包含大陸及港澳地區)修讀學分。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08645C號函,轉知「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內容。
二、本計畫詳細申請時程及校內作業流程,將另行公告。
三、本案校內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
一、公告依據:教育部來函通知各校有關該部辦理「108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相關申請簡章、報名表等文件詳如附件,一校至多推薦6名。
二、申請資格: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優先考慮。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文件繳交:申請者需依序排列申請文件一式4份,以迴紋針夾緊後,送交至所屬學系,敬請所屬學系填具推薦理由,並於108年1月23日前繳至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李景根組員。
一、公告依據: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6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28867號函,辦理本校「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及附件公告事宜。
二、申請資格及時程: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獲通過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支任一項英檢級/分數以上之大學部三年以上學生、博士候選人、在大學任教之教師或研究員,並符合簡章規定者皆可申請。
一、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如下圖。
三、本案業已送交核撥作業,預定於12月下旬完成撥款。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游晴如組員(校內分機5367;chruyu@scu.edu.tw)
一、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本辦法連結如下:http://www.scu-icae.tw/eweb/uploadfile/2018120409534251.pdf
二、獲獎名單如下表。
三、本案業已送交核撥作業,預定於12月下旬完成撥款。為提供郵局或銀行帳號者,請待通知後持學生證至兩校區出納組領款。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游晴如組員(校內分機5367;chruyu@scu.edu.tw)
一、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核獎依據:本案依據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次申請件經委員審查採擇優補助,共計42名獲獎,詳細名單敬請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相關補助金額將由承辦人個別與獲獎者連繫。
四、注意事項:後續撥款、感謝函及心得報告等相關事宜,亦將另行通知獲獎學生。
五、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