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陸港澳補助獲獎公告】110學年第1學期獲「東吳大學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之名單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21年11月18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20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於110年11月30日前仍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21年11月18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20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於110年11月30日前仍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陸港澳地區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陸港澳地區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或其他獎補助者,不予補助。
三、 請至線上完成申請填表 http://hqlvu9uwxd9ljtkx.mikecrm.com/gMEVpmp
(一) 申請表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計畫書(含研修或活動時程、主辦單位規劃內容、經費需求等)
(三)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機構同意書或確認函,附有價格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前述文件應於申請時繳交,至遲應於研習活動開始前1週補繳。
四、 補助項目
提出申請時,應列明經費需求項目與金額(如生活費、機票費等)。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五、 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