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修訂內容,自即日起生效。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0日臺教高(二)字第1080179713C號函,公告「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修訂事宜。
二、修正內容:
修正「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個別學校辦理之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名稱並修正為「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詳細修正後法規條文,敬請參考本公告附件。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0日臺教高(二)字第1080179713C號函,公告「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修訂事宜。
二、修正內容:
修正「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個別學校辦理之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名稱並修正為「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計畫申請及經費使用原則」。詳細修正後法規條文,敬請參考本公告附件。
一、辦法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
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新南向國家具發展潛力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新南向國家 新南向國家,指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一、辦法依據: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
由本校規劃具長期發展優勢發展之實習機構及領域,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非新南向國家之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
三、補助辦法: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四、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四)17:00止,欲申請之校內教師,請依規定時程繳件,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