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僑委會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學行成績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申請公告

一、依據僑委會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僑生聯字第1110500347號函辦理。

二、僑委會為表達對各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之關懷,將頒發獎狀給予學行成績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

三、學行成績傑出及優良之應屆畢業僑生獎狀申請資格與方式:

(一)申請人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二)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以上;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88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傑出,80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優良(成績需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三)申請方式及截止日:於111年3月23日(三)下午17:00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將不予受理。線上申請表:https://forms.gle/HrLc6jZ29AXu6qKq7

【陸生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申請公告

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11年2月21日(一)至3月11日(五)下午5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期以上、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不含論文),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年以上、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學術研究表現優異,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表、 推薦書、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來函,受理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案,相關內容如下:

()申請資格:限「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校院經濟困難之僑生,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級排名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者。

()本次中華救助總會申請時程自2022214日至37日止,由學校彙整申請資寄送該會(以郵戳為憑)請有意申請的同學於202233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事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