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合作交流】國際處辦理110學年度「東吳大學與日本西南學院大學簽訂學術合作協議交換教師」申請事宜。
一、合作學校:
選送端→東吳大學;接待端→日本西南學院大學
二、赴外時程:
(一) 凡預計於本校110學年度(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至日本西南學院大學進行學術交流者。
(二) 於上述區間內,申請教師赴外期間不得少於二星期,至多以一學年為限。
(三) 如欲赴外時程非上述指定區間,請註明於申請表內,並應配合接待學校最終同意之安排。
三、選送人數:
依本公告第二條第一點所提期間,可選送2名。
四、申請資格:
(一) 為本校專任教師,且服務滿一年者
(二) 經所屬學系主任及學院院長簽核推薦者
五、校內受理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