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校級赴外自費研修生獲推薦名單公告

  1. 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4年11月月14日止;經114學年度國際交流委員會書面審查核定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2. 獲推薦公告後,承辦人將各別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請學生務必留意並依規定繳交「研習確認書」。
  3. 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將依各校規定時間辦理提名,部分協議校將另行與學生約視訊或電話面試,確認通過後方能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4. 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將另函通知統一辦理115學年度校級赴外交換/自費研修線上行前說明會。
  5. 赴外研修相關獎補助申請亦將統一公告並另函通知,再請留意公告並依規定時間申請。
  6. 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余孟儒(andreyu@gm.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