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重要訊息轉知】有關工作許可採電子公文方式宣導事宜

一、依據109年4月24日臺教文(五)字第1090060400號函及勞動部109年4月23日勞動發事字第1090506655號函辦理。

二、自109年1月1日起,學生申請工作許可採電子公文方式送達,惟各校學生使用使用電子送達方式之比率僅30%,為進一步提升使用率,👉請大家多加利用電子送達措施,可免除郵寄之在途期間限制,減少郵寄到校後再通知學生前來領取之行政作業👈。

三、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張又仁先生(電話:02-23801808)

【校外獎補助】2020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獎學金主旨:

本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 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 本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研究,主要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或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

1. 具台灣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且為1985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

2. 自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

3. 在學學業成績優良,在學學校前一學年度成績評價係數達 2.3 者。(請參考本案換算標準)

4. 日本交換留學結束後,回原就讀學校繼續完成學業,或預定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

【108學年度第2學期-僑外生期中座談午間聚會 Mid-Term Lunch Meeting with ICAE, Spring Semester 2020

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為瞭解本校僑外生生活及學習狀況,並提供最新資訊給與本校僑外生同學,故固定辦理本活動。希望透過期中座談方式,強化對僑外生輔導面向,並給與同學適當協助。歡迎僑外生同學踴躍參與,大一新生請務必出席座談,不要錯過得到最新訊息的機會喔!

Hope you are doing well preparing mid-term exam. We are halfway to the end of Spring semester. As usual, International Affairs Center will host a lunch meeting with all the International and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The purpose of this meeting is to hear your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We would like to know how your life is at SU and what kind of help you need. That will help us do better in the future. Here are the details of the meetings:

108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一、教育部109年4月16日臺教文(五)字第1090056540號函,函知各大學校院有關108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二、凡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上述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者,至遲於居留校期屆滿之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教育部審查。

三、本案校內收件時程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8日止,敬請有意申請者於申請時間內將相關資料送交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108學年度「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申請公告

一、 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大陸、香港及澳門境外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學分。

二、 申請文件

() 申請表

() 參加學生名單(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

()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

三、 補助對象及項目

【活動延期取消轉知】取消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109年5月正式考試事宜

一、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師大華測字第1092000047號函辦理。

二、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來文說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亦已影響海外華語文能力測驗場次,原訂109年5月23日至24日華語文能力測驗正式考試取消,相關確切場次資訊,可參考:https://www.sc-top.org.tw/chinese/XMLdata/oversea_20.asp 。

三、快篩系統請參考 https://www.sc-top.org.tw/download/TOCFL_ss.pdf ,請逕洽彭方彥專員,聯繫電話(02)7749-8656;電郵:pfe92123013@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