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依據:
依據東吳大學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110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告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本年度獲補助學生共計81名,敬請詳如附件名單。
三、獲補助金額:
本補助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補助款項撥款作業:
1. 凡獲補助學生皆須於2021年6月30日(三)前先行完成補助線上表單,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年度補助款項。
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5C3BsHUB5ZbHgX7K7
2. 獲補助學生請於2021年6月30日(三)前,於核撥作業線上表單上傳完成簽署之「110年度『學海飛颺計畫』行政契約書」,敬請詳如附件表單。
3. 本補助款項預計核銷時間為本年度9月中旬,敬請同學後續注意款項入帳時程。
4.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或其他因素需放棄本補助者,須依規定填妥「110年度東吳大學『學海飛颺計畫』放棄聲明書」,表單敬請詳如附件。
五、獲補助學生義務:
1. 獲補助學生須繳交「東吳大學『學海飛颺計畫』行政契約書」。
2. 獲補助學生須參加由國際事務中心舉辦之赴外補助行前說明會。
3. 獲補助學生須於完成研修後,依規定提交赴外心得報告及完成線上問卷填寫。
4. 獲補助學生須擔任由國際事務中心所舉辦之赴外交換經驗分享講者。
六、本案承辦人:
東吳大學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