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0
2021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110年6月7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通告,公告本次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學期擇優補助51名,獲獎名單敬請詳如附件。
三、獲獎金額:
本獎學金受獎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
四、獎學金撥款作業:
1. 獲獎生敬請於2021年6月30日(三)前先行完成獎學金核撥作業線上表單,並完成中英文感謝函及其他文件上傳後,使得撥款。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者,視同放棄本獎學金補助。核撥作業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Fpg8CTSuiBA1Two8
2. 如因故未能如期赴外進行研修者,須依規定填妥「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獎助學金放棄聲明書」。表單敬請詳如附件。
五、獲獎生義務:
1. 獲獎生須於撥款前完成中英文感謝函撰打。
2. 獲獎生最遲須於研習出發前,提交對方學校正式入學許可文件。
3. 獲獎生須於完成研修後,繳交中英文研修心得。
4. 獲獎生須配合國際處擔任交換生經驗分享會主講人。
六、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