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助學金】110-2 東吳大學「外國學生助學金」申請申請開始 Soochow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Student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Form

🟥 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buK5EjrwyoZHFsrP9

🟠 法規相關連結/ Link to the regulation:http://icae.scu.edu.tw/zh-hant/node/1159
東吳大學外國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 Soochow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Student Scholarship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1️⃣ 為促進本校國際化,提高外國學生來校就讀之意願,並鼓勵在校外國學生續讀,特訂定「東吳大學外國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陸生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獲獎名單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2022年3月25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11名學生獲獎,名單請詳本公告附件。

三、獎勵頒發作業:
獲獎學生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個別通知,獎學金將於公告後始進行核銷及匯款,敬請同學留意個人帳戶;獎狀待印製完成後將擇期頒發。

【陸生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碩、博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獲獎名單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2022年3月25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19名學生獲獎,含碩士生11名及博士生8名。詳細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學金核撥作業:
獲獎學生將個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核銷作業將於公告後始進行獎學金核銷及匯款(不含例假日),敬請同學留意所屬帳戶。

【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獲獎名單 Announcement for Soochow University Outstanding Foreign Student Scholarship

一、本案業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The number and amounts of scholarships awarded based on funds availability and determi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Exchange Committee. 

二、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黃敏淳組員(校內分機5364;minchun@scu.edu.tw)
Contact person:
International Affairs Center: Mandy Huang(Ext.: 5364,E-mail:minchun@scu.edu.tw)

【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入學獎學金」獲獎名單

一、本案依「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港澳生暨外國學生入學獎學金核發要點」辦理並業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僑生獎學金公告】「2022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申請相關事宜

一、僑務委員會來函通知「2022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申請事宜申請金額、名額及資格如下

(一) 申請金額及名額:每名新臺幣5萬元,全臺共計共20名。

(二) 申請資格:

【校外獎補助】2021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重新開放申請。

申請說明:關於2021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獎學生),將自日本政府將台灣籍留學生列入核發入國簽證的適用對象起進行招募。日本政府於3月1日已正式公告將臺灣籍留學生列為簽證核發對象,故本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申請者資格為2022年4月~7月期間內赴日進行交換留學的台灣籍學生。已於去年開放申請時遞件之學生,請補正提交之相關資料。

本校受理時間:即日起至3月21日(週一)

受理對象:

110學年度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申請開始 Soochow University Outstanding Foreign Student Scholarship

🔶 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cdddanRtXSZXaauo8

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Soochow University Outstanding Foreign Student Scholarship Issuance Guidelines

🔴 一、申請資格:
(一) 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外國學生且具正式學籍者。
(二) 大學部:前學期至少修習九(含)學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碩、博士班: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三) 未獲各政府機關之「台灣獎學金」者。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