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獲獎名單
一、本案業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本案業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依僑務委員會111年5月11日僑生聯字第1110501029號書函核定。
二、獲獎助名單本次共計3名:
(一)中文系何〇璐,獎助學金名稱:僑務委員暨榮譽職人員僑生獎助學金(大學部),獎助金額為新臺幣10,000元。
(二)社會工作學系譚〇穎,獎助學金名稱:中華民國美東僑生聯誼會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三)音樂系洪〇俁,獎助學金名稱:殷勤文教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10,000元。
三、敬請獲獎助同學準備感謝函或卡片表達對獎助學金捐贈人之謝忱,格式不拘,並請於5/31前至國際事務中心填寫印領清冊,俾便回覆僑務委員會辦理獎助學金請領事宜。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一、獎學金提供單位:韓國9所學校:韓國加圖立大學、瑚山大學、檀國大學、昌原大學、全北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長安大學、釜山大學及首爾大學。各校研習語言申請內容及獎學金內容詳如附件。
二、獎學金待遇:免韓國語研修費用,提供宿舍,支給受獎期間每月韓幣30萬生活費,惟各校待遇稍有不同。
三、獎助名額:13名;預計正取13名及備取6名。
四、受獎期限:赴韓國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
五、報名資格:
六、應繳文件:申請資料請依照以下文件排列1式4分,每份以釘書針裝訂。
一、獎學金主旨:
該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課程學習、研究,主要 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等,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將此交換留學經驗活用於台灣方面大學的教育、研究上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
【因應本校遠距上課至學期末,申請人簽核單若不克送請學院系主管簽名,可先不繳交,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將統一協助處理。申請人請務必於期限前完成線上表單申請作業】。
一、獎助依據:
一、申請資格:
1.經分發或考試錄取就讀本校已1學期以上的博、碩士班具正式學籍之僑生(不含在職專班),得申請本獎學金。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含)學分。
3.未享有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一、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申請條件
(一) 本校在學陸生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 「赴外研習及學術交流」包含下列活動:
1. 赴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國際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3. 參加國際競賽或會議發表
三、補助研習期間: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四、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五)中午12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