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學士班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個人申請錄取並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2. 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3.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為前8%,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1.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及班級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