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申請資訊

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