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2019世界婦女庇護安置大會」

一、勵馨基金會來文說明為協助世界各國提升庇護安置服務與性別正義,並彰顯台灣在人權與性別平等的領先地位,將於108年11月5至8日舉辦「2019世界婦女庇護安置大會」,境外生可免費報名參加,境外生可選11/5~11/7任何一天參與,並完成線上表單填寫及繳交保證金1,000元,活動結束後退回保證金。
二、大會將邀請來自世界上百個國家,千位國內外政要、國際庇護組織代表和企業領袖等相關人員與會,不僅有助於各國推展專業的庇護服務,更能加強國際NGO及公私營部門的合作,實為境外生珍貴的學習機會。大會全程採用英文進行,並提供有日本、西班文的即時口譯,串連全球。
三、此次大會備有精美的悠遊卡(大會紀念版)、環保手提袋、行動電源等贈品,並提供有午餐輕食與下午茶,大會期間學生不需額外負擔任何費用。附 4WCWS Slides大會介紹暨線上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OaEEg ,參考英文文宣如附件。
四、本案承辦人: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蘇靖淑 02-89115595#508

【轉知】有關僑外生應留意並遵守暑期不得從事非法工讀事。

一、依據108年8月14日臺教文(五)字第1080118488號函辦理。

二、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稱本法)第43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我國境內工作;第50條規定,雇主聘僱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或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46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外國人如未經許可從事工作,依第68條第1項規定,應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三、暑期為學生打工高峰期,僑外生如有工讀需求,應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經獲該部核發工作許可者,始可在臺合法打工,否則即屬非法工作,將以違反本法第43條規定,依第68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處分。

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暨「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說明會

(108)年跨文化大使系列講座第55場─『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暨「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說明會』,說明如下:

一、為鼓勵我國學生赴歐洲留學,舉辦『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暨「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說明會』,邀請歐盟文教官員來臺介紹赴歐留學及申請研究相關獎學金訊息。

二、本次說明會詳細資訊如下:
(一)主講人:
1、歐盟研究執行署新居禮夫人人才培育計畫處處長Mr.Klaus HAUPT
2、歐盟研究執行署新居禮夫人研究與創新員工交流計畫專案顧問Miss Simona LOSMANOVA
3、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伊拉斯莫斯-莫內雙聯碩士計畫專員Ms.Fissoun CALISKAN4、歐盟教育、視聽及文化執行署國際合作-南地中海國家之政策專員Mr.German BERNAL RIOS

(二)日期:108年8月14日(星期三)

(三)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四)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102階梯教室(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近復興南路與辛亥路側門)

(五)報名網址:shorturl.at/aqy16

(六)使用語言: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