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學金】108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優秀僑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考試錄取就讀本校1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

2. 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或班級排名為前百分之八、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含),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獎學金金額:

1.依據學年度核定之優秀僑生獎學金總金額除以二,即為每學期獎學金核發額度。

2.每名獎學金以百元為單位,不足百元之餘額部分由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簽請學校支付,補足百元單位後核發之。

線上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LGDZQUM6H9pexRqK6

申請時間: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9年5月5日(星期二)前,完成本線上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將不予受理。

【重要訊息轉知】有關工作許可採電子公文方式宣導事宜

一、依據109年4月24日臺教文(五)字第1090060400號函及勞動部109年4月23日勞動發事字第1090506655號函辦理。

二、自109年1月1日起,學生申請工作許可採電子公文方式送達,惟各校學生使用使用電子送達方式之比率僅30%,為進一步提升使用率,👉請大家多加利用電子送達措施,可免除郵寄之在途期間限制,減少郵寄到校後再通知學生前來領取之行政作業👈。

三、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張又仁先生(電話:02-23801808)

【校外獎補助】2020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敬請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獎學金主旨:

本項獎學金是以台灣各大學院校和日本各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間簽訂有學生交流等相關協議為基礎設立。依據交流等相關協議各大學院校學生赴日本各大學短期交換留學時,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希望能透過對短期留學學生的資助,拓展日台之間留學生 交流,提昇雙方教育研究水準,並以增進互相瞭解及友好親善為目的。 本獎學金之目的為促進台灣以日本作為研究對象以及台灣籍學生於日本進行研究,主要支援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且已著手於人文或社會科學領域等進行研究,亦或是目前正與日本的大學等研究機關進行共同研究者,並於結束短期交換留學後,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之台灣籍在學學生。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

1. 具台灣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且為1985年4月2日以後出生者。

2. 自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間內進入日本各學校開始交換留學,留學期間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

3. 在學學業成績優良,在學學校前一學年度成績評價係數達 2.3 者。(請參考本案換算標準)

4. 日本交換留學結束後,回原就讀學校繼續完成學業,或預定以在日本的研究內容撰寫畢業論文並取得學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