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補助】108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第二階段)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申請公告
一、辦法依據: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由本校規劃具長期發展優勢發展之實習機構及領域,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非新南向國家之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
三、補助辦法:
-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 東吳大學辦理教育部「學海築夢」補助作業辦法
四、申請日程:2019年9月24日(二)止,欲申請者請依規定時程繳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資格:
- 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
- 選送生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 選送生於提出申請及赴外進行職場實習時均需具有本國大專校院正式學籍且就讀一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休學學生及職專班生不可申請。
- 選送生專業能力及語文能力由計畫主持人自訂。
- 同一選送生、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六、計畫主持人繳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