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補助公告】107學年第2學期獲「東吳大學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之名單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6月14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75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已於108年6月17日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6月14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75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已於108年6月17日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一、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來函為宣傳臺灣高等教育優勢特色及品牌形象,舉辦「Study in Taiwan」臉書達20萬粉絲慶祝活動。
二、活動時間:自即日起至本年6月19日止。 參加資格:具外國籍之SIT粉專粉絲,網址為 https://www.facebook.com/studyintaiwan/。
三、參與方式:完成活動網站之趣味測驗後,將測驗結果分享至臉書個人塗鴉牆,並將貼文瀏覽權限設定為「公開」,即獲得抽獎資格。
四、詳情請見附件。
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本次來函將於108/8/12至8/16辦理「2019年東南亞地區國際交流暨化災應變培訓計畫」,敬邀本校東南亞國籍(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印尼、泰國)之在臺留學生參與。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3日(三)下午5時止。
三、報名方式:https://forms.gle/DT6gGD1BsyV1RXA7A 填寫報名資料及上傳附件,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及其補件。
四、相關資料詳如附件。
五、本案承辦人員連絡資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環境事故應變諮詢中心 吳珮甄、劉柯宏專案助理,連絡電話:04-25689082,電子信箱:TSAST.Taiwan@gmail.com
1. 僑外生工讀依「東吳大學受理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學習扶助金要點」及「東吳大學僱用工讀生或學生助理管理作業要點」辦理,自即日起受理報名,截止日為108年5月31日(五),逾期不受理。
2. 辦公室行政服務:每次服務時段以兩小時為單位(8:30-10:00/10:00-12:00/13:00-15:00/15:00-17:00),工讀時間自 108/6/24至8/14,及8/26至9/5:共39天止,每週一至四,每小時為150元。
3. 工讀地點請註明選擇雙溪校區國際處或相關單位,請留意因經費有限,將優先安排國際處工讀之人力,並將根據過往學生工讀狀況調整之。
4. 外國學生須有工作證者始能工讀,並且須自行負擔勞保及扣稅額。僑生如因經費來源不同無法使用僑委會經費時,亦須要有工作證始能工讀服務,故自108年起,均要求提供工作證。
一、本執行重點依「東吳大學國際學術交流計畫獎補助辦法」第二條訂定之(以下簡稱為「本獎助辦法及執行重點」)
二、申請條件:曾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或擬於培訓後於本校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之本校專任教師(不含大陸、香港及澳門教師)。
三、申請文件
面試時間:2019年5月9日(四)及5月10日(五)
面試地點:外雙溪校區寵惠堂A302會議室
感謝您報名2019年東吳大學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書面審核共計67名同學進入面試。 請同學務必確認個人面試時間並提早5分鐘至外雙溪校區寵惠堂A313國際處辦公室報到。
面試內容分為兩個階段:
(1) 第一階段個人面試(5分鐘):中、英文自我介紹及Q&A問答
(2) 第二階段團體面試(10分鐘):狀況題
住宿生請留意!謹提醒目前合樂學舍全面停水,同時正委託廠商更改用水管線,工程預計5月3日完成,完工前將分階段供水。
一、依交通部觀光局108年4月22日觀業字第108300120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外籍人士或國外留學生除應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外,未經考試及訓練合格取得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不得執行導遊業務,倘查有違規情事,將依法裁罰。有意擔任外語導遊之僑外生,應依法參加考試取得證照。
一、依據「東吳大學學生境外交換研修獎補助辦法」規定辦理,本獎補助分為一般獎補助及清寒獎補助。
二、申請資格:
1. 經本校選派於107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及大陸協議學校研修者。
2. 申請者須仍有本校正式學籍,休學或畢業學生不得申請。
三、申請方式:
1. 申請者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
2. 請於108年5月15日(三)17:00前上傳文件、完成線上表單申請,並將下列表件紙本送交所屬之學系、院審核簽章。
(1) 線上申請表紙本(線上填寫後列印簽名) http://icae-exchange.scu.edu.tw/files/87-1025-314.php;
(2) 在學證明;
(3) 研修心得報告;
(4) 協議學校研修成績單;
(5) 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6) 若交換生符合清寒條件者,另需檢附相關清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