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8
2019
一、公告依據:
依據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19年12月18日)審查決議,公告本次交換申請獲推薦名單。
二、獲推薦名單:
敬請詳見本案附件檔案。
三、重要事項說明:
1. 獲推薦公告後,承辦人將各別寄送獲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依照內容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及「保證金繳款收據」。
2. 後續國際事務中心將辦理109學年度赴外交換獲推薦說明會,請同學務必出席。
3. 未盡事項,將統一於通知郵件再次說明。
四、本案承辦人:
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