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獎補助

【僑生獎學金公告】「2021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申請相關事宜

僑務委員會來函通知「2021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申請事宜申請資格如下

(一) 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及港澳生(不含碩博士生)。

(二) 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或該科系前百分之20(不含109學年度第2學期) 。

※僑務委員會110年4月16日僑生聯字第1100500790號函更正

【僑生獎學金】「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1.經分發或考試錄取就讀本校已1學期以上的博、碩士班具正式學籍之僑生(不含在職專班),得申請本獎學金。

2.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操行成績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含)學分。

3.未享有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

二、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上傳下列文件:

1.前學期學業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獎學金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優秀陸生獎勵獲獎名單

一、核獎依據:

依據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2021年3月26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學金獲獎名單。

二、獲獎名單:

共計16名學生獲獎,名單請詳本公告附件。

三、獎勵頒發作業:

獲獎學生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個別通知,獎學金將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核銷及匯款,敬請同學留意個人帳戶;獎狀待印製完成後將擇期頒發。

四、本案承辦人:

兩岸事務中心陳玉美專員(u7101119@scu.edu.tw;校內分機5372)

【校外實習補助計畫】「跨校選送優秀青年學子赴國外著名機構蹲點(學海A+)─數位遊戲開發人才赴日本頂尖專業拋光計畫」甄選事宜

一、公告依據:

依照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110年3月5日南科大產設字第1100002164號函辦理公告。

二、相關說明:

1. 南臺科技大學承辦教育部109年「跨校選送優秀青年學子赴國外著名機構蹲點(學海A+)─數位遊戲開發人才赴日本頂尖專業企業拋光計畫」,由各大專校院甄選遊戲設計優秀學生赴日本遊戲公司進行實務專業實習。

2. 109年2022-2月梯計畫案預計甄選10名學生,包含程式設計組以及美術設計組學生,赴日本四家遊戲公司實習。

3. 獲推薦出國實習的學生,將依據教育部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標準,補助機票以及部分生活
費。

4. 詳細甄選重要日程、計畫說明會、計畫內容、補助方式及應盡義務等資訊,敬請詳見本公告附件。

三、計畫聯絡人:

如有本計畫之相關疑問,可逕行以郵件方式與計畫主持人張育銘副教授(ymchang@stust.edu.tw)聯繫。

 

【僑生獎學金公告】中華救助總會「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一、依中華救助總會來函受理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申請相關內容如下:

()申請資格,限「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校院經濟困難之僑生,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級排名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者。

()中華救助總會申請時程自1103 2 日至3 19 日止,請有意願申請之僑生,於110315日前將相關資料送國際事務中心,俾便於彙整後發文轉送申請文件。

三、詳參附件資料。

【赴陸港澳補助公告】1092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申請公告(110/1/1-7/31赴陸港澳)

一、 本執行重點依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校務發展計畫辦理。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具在學學籍之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得申請本項補助。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內容符合下列之一:

1. 赴陸港澳地區本校協議學校交換研修

2. 參加陸港澳地區培訓或海外研習相關課程

(三) 上項活動若已享落地招待或其他獎補助者,不予補助。

三、 請至線上完成申請填表 http://hqlvu9uwxd9ljtkx.mikecrm.com/j3YD1VI    
(一) 申請表

(二)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計畫書(含研修或活動時程、主辦單位規劃內容、經費需求等)

(三) 赴陸港澳地區研習機構同意書或確認函,附有價格的電子機票或代收轉付收據,前述文件應於申請時繳交,至遲應於研習活動開始前1週補繳。

四、 補助項目

提出申請時,應列明經費需求項目與金額(如生活費、機票費等)。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僑生獎助學金公告】印尼雅加達留臺校友會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專案申請相關事宜

一、依僑委會來函轉知,印尼雅加達留臺校友會提供獎助學金及助學貸款專案事宜,請本校周知印尼大雅加達地區僑生申請,有意願申請的僑生可逕至該會網站(http://www.icati-jakarta.org)查詢及申辦。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 獎助學金:

1、每學期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

2、申請資格:居住地大雅加達地區,平均成績70至80分,家境清寒、品行端正、熱心服務之臺灣各大專校院學生。

【獎助學金公告】東吳大學獎勵馬來西亞學生助學金續領申請公告

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東吳大學獎勵馬來西亞學生助學金」續領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待遇:

(一)在學期間(不含應屆畢業當年):

(1)每學期修習十學分以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百分之十以前或達85分以上,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減免當學期學雜費。

(2)每學期修習十學分以上,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全班最高百分之二十以前或達80分以上,且家庭經濟狀況有助學金之需要者,減免當學期學費。

(3)交換生於交換期間所修習之國外學分及成績由就讀學系採認;僅需提出最近一學期本校成績單送審。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未達前項標準者,仍需填寫申請表留存;但以後學期成績再達前項標準者,得再申請。

二、申請時間:

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2021年3月5日(星期五)24:00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將不予受理。

【僑生獎學金】僑委會110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一、僑委會來函通知各校辦理110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之獎項一覽表、線上申請及報送操作手冊等相關資料如附件。

二、凡符合各類獎項所訂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均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一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僑委會109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陸生-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碩博士班陸生學術研究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10年2月22至3月16日中午12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碩士班、博士班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學分。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碩士班、博士班陸生,研究表現優異,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繳交申請表、 推薦意見表、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