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25
2023
一、核獎依據:
依據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2023年5月19日)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查結果,公告本獎補助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共計1名學生獲獎,詳細名單,敬請詳如本公告附件。
三、獎補助核撥作業:
1.獲補助學生將個別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經核定補助者應於申請時或活動結束後2週內繳交2,000字以上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研習成果、學生心得、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3.獲本項補助者,需繳交中英文感謝函1份(無限定格式)。
四、本案承辦人:
兩岸事務中心吳羽柔專員(skfbl3571@scu.edu.tw;校內分機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