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115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鼓勵大學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獎助開放申請

一、辦法依據:本計畫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校內獎助甄選申請。

二、補助目的:由本校規劃具長期發展優勢發展之實習機構及領域,選送本校優秀學生赴國外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

【獲獎公告】「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一、依僑務委員會115年5月18日僑生輔字第1150501005號函核定。
二、獲獎助名單本次共計3名:
(一)企業管理學系 周○宏,獎助學金名稱:何國華太夫人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二)企業管理學系 陳○貞,獎助學金名稱:曾淑銘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三)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 禤○麟,獎助學金名稱:吳笑安、吳葉肖麟獎助學金,獎助金額為新臺幣5,000元。
三、獲獎助同學配合事項:準備感謝函或卡片表達對獎助學金捐贈人之謝忱,格式不拘,並請於6/22前至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填寫印領清冊,俾便回覆僑務委員會辦理獎助學金請領事宜。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廖子寧組員(校內分機5368;tzunny@scu.edu.tw)

【獲獎公告】僑委會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學行傑出及優良應屆畢業僑生得獎名單

一、依僑委會115年4月29日僑生輔字第1150500856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東吳大學應屆畢業僑生,5人獲得學行傑出獎狀,9人獲得學習優良獎狀。
三、獲獎人員預計於畢業典禮前一天6月12日中午應屆畢業僑生歡送茶會頒發。若當天無法到場可以先和國際與兩岸中心子寧聯繫(分機5368;tzunny@scu.edu.tw)領取獎狀。
四、獲獎名單如附檔。

【活動轉知】香港浸會大學國際論壇

The School of Continuing Education at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HKBU SCE) invites you to its flagship event, “Empowering Tomorrow: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Building Climate Resilience for Generations to Come”. The symposium, hosted by HKBU SCE, will be held in person at The Wing Lung Bank Building for Business Studies (WLB),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Hong Kong, on Friday, 12 June 2026 from 9:00am to 5:30pm (Hong Kong Time).

【轉知】「全國緬甸僑外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修訂

一、依據社團法人緬甸腊戌果文中學旅臺校友會115年4月27日04115004號函辦理。

二、上揭來函略以:

(一)旨揭要點係該校友會為關懷在臺就學緬甸學生,協助渠等於遭逢急難事故時度過困境而訂定,並提供醫療、生活及喪葬等補助。

(二)全國緬甸僑外生急難救助金管理委員會修訂要點內容,將補助對象由「僑生」擴大為「僑外生」,並調整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以符合實務需求。

(三)在臺就讀高中職以上緬甸僑外生,於遭逢重大傷病、意外事故或其他急難情形,得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經審定後核發新臺幣1萬至5萬不等之急難救助金。

三、旨揭要點及申請相關文件可逕自網址(https://reurl.cc/grYOK7)下載參閱或查看附件。

115學年度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錄取名單公告

115學年度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錄取名單公告

首先,國際處感謝大家撥冗參與115學年度國際與兩岸事務志工面試,附檔為本次錄取名單,請參考。


在三天的面試中,我們感受到同學們對參與志工活動的積極和挑戰自我的渴望。考量團隊人力及資源有限,我們必須依照面試時同學的積極度、對志工服務的熱忱與團隊適配度進行篩選,經過慎重地討論,最終錄取29位同學成為我們的新夥伴!


恭喜錄取的同學,本處將於今日寄發郵件,請同學在時間內予以回復,期待未來與熱情有活力的各位一起完成的每一項挑戰;未錄取的同學也不要灰心,希望大家都能保持服務的熱忱,在校園中看到外籍學生,也不吝於主動去和他們交流。未來國際處也會持續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請關注國際處官網,以獲得第一手資訊,相信一定有機會和大家相見!

 

重要時程提醒:【期末志工大會暨教育訓練】5月31日(日)10:00-14:00,凡任志工者皆須出席,請務必保留時間。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業務承辦人:

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

李冠潔 (rikanketsu@scu.edu.tw / 分機5374)

【移地教學補助公告】114學年度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申請公告

一、陸港澳地區移地教學補助依「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補助執行重點」實施,並以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預算補助陸港澳地區項目。

二、申請單位及條件
凡本校開設之課程,有全部或部分須移往大陸、香港及澳門境外地區講授之必要,該課程所屬單位得因應授課教師(含專、兼任)教學需求提出申請,境外移地教學課程之學分數不得少於1學分。

三、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
(二) 參加學生名單(研習期間應具在學學籍)
(三) 境外移地教學計畫書(含研習行程及內容、經費需求等)

四、補助對象及項目
(一) 修課且參加活動之學生。
(二) 實際補助項目與額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該年度經費審查核定之。

五、核銷結案
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2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移地教學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另檢附參加學生心得報告。

六、補助期間: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115學年度校級赴陸交換生甄選獲推薦名單公告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4128日止;經114學年度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11532)審核通過,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二、獲推薦者後續應辦理事項,承辦人將另行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依照規定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及「保證金繳款收據」(繳款說明請查郵件通知)。放棄研修者請繳交放棄研習聲明書。

三、國際與兩岸事務中心將依各校指定時間辦理提名作業,獲提名學生經協議學校審核通過後才算正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