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明知大學2025暑期課程
韓國明知大學(Myongji University)將於2025年暑期舉辦短期研修課程,內容包含韓語研習、韓國文化體驗及校外參訪,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自行報名參加。詳細活動內容請參考附件說明及該校活動網頁
一、課程時間:
- 1週課程:2025年7月13日 – 7月19日
- 2週課程:2025年8月3日 – 8月16日
二、住宿安排: 校内宿舍(2-4人間)
三、費用:
- 1週課程: USD 1,150
- 2週課程 USD 1,800
三、報名訊息
韓國明知大學(Myongji University)將於2025年暑期舉辦短期研修課程,內容包含韓語研習、韓國文化體驗及校外參訪,歡迎有興趣的同學自行報名參加。詳細活動內容請參考附件說明及該校活動網頁
一、課程時間:
二、住宿安排: 校内宿舍(2-4人間)
三、費用:
三、報名訊息
韓國翰林大學將於2025年暑期舉辦短期研習課程,內容包含韓語文研習課程及校外參訪,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名參加。
一、課程時間:2025年7月4日至8月1日。
二、費用:本校學生可享協議校優惠價1,960,000 KRW (1,347 USD)。
三、報名資訊:
Under the inspiring theme of "Empowering Future Leaders in an Interconnected World", this Summit will take place in a hybrid format (both Zoom & in-person at The Salisbury – YMCA of Hong Kong) on 8-9 July 2025 (Hong Kong Time).
Key Highlights:
日本宮崎大學將於2025年暑期舉辦短期研習課程,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名參加。
一、課程內容:
二、課程時間:2025年7月18日至7月17 日。
三、報名條件:
四、活動費用:
說明:
一、旨揭研習班學員預計自114年6月28日起至8月10日止來臺研習,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於實踐大學臺北校區修讀華語課程,研習期間將入住寄宿家庭。
二、為深化學員在臺修讀華語課程期間與當地居民之文化交 流,並培養其於日常生活中運用華語之能力,需徵求對美國文化感興趣且願意提供學員住宿接待之臺灣家庭。
三、有關寄宿家庭徵選資訊如下:
(一)寄宿期間:自114年6月28日起至8月10日止。
(二)寄宿地點:大臺北地區。
(三)接待條件:需提供學員獨立房間或單人床(上下舖亦 可)、學員寄宿期間之膳食及安排學員與家庭成員共同出 遊。
(四)補助金額:提供每日新臺幣1,200元整之補助金。
四、若有意願提供寄宿家庭者,請直接填寫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AMnM1d),完成報名程序並參加說明會,承辦單位將實地走訪接待住宿地點,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
五、檢附徵選計畫海報1份。
六、本案承辦人及聯絡方式:
(一)邱先生(Leo) 電話:(02)25381111分機2556;電子郵件 信箱:spmp1026@g2.usc.edu.tw。
一、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學學生,並符合以下其一資格者,依經濟與文化不利(以下簡稱經文不利)資格者,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資格者
一、澳洲雪梨大學2025暑期課程校內報名至2025年3月25日止,經審查決議推薦會計二許O瑀(12152252)同學參加。
二、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將另通知上述學生,並辦理後續薦送作業。
申請期間:
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及資料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
1. 經分發或個人申請錄取並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之學士班僑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2. 非應屆畢業之申請者,前學期應修習10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當學年申請者,前學期修習不得少於9學分。
3. 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5分以上,或班級排名為前8%,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一、申請時間:114年3月25日(二)至114年4月18日(五)下午5時止。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期以上、前學期至少修習一科(不含論文),且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2.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二)研究獎勵:
1.申請資格:本校在學碩博士班陸生,修讀一學年以上、在學期間每學期至少修習一科(含論文),且歷年學業成績累計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學術研究表現優異,經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學系主任或其他本校專任老師推薦者。
2.在學期間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申請方式:符合上述申請資格者,應於申請時間內,逕至「東吳大學電子化校園系統」登記,並同時繳交申請表、 推薦書、成績單等至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以下簡稱國際處)兩岸事務中心,相關表件下載如附。
四、核發金額計算方式:由國際交流委員會依當學年度陸生獎學金總額決定之。
五、獲領獎學金者,同時獲頒獎狀乙幀。
六、本案承辦人:兩岸事務中心李冠潔,分機5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