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公告】上海財經大學─2019上海經貿文化研習營暨卓越商界領袖培育活動

一、上海財經大學訂於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舉辦2019上海經貿文化研習營暨卓越商界領袖培育活動,邀請本校6名學生至該校參加,內容包括課程講座、公司參訪、文化考察、景點參訪,詳請參考活動簡章,行程安排由主辦學校視情況調整。活動期間的餐費、住宿、交通費用等由大陸主辦學校負擔;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簽證(護照、台胞證)、保險及個人消費等,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申請報名本項活動者,限活動期間具本校在學學籍之本地學生,應屆畢業生恕不受理。

【僑外生】107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台實習事

一、教育部函知各校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申請畢業後在台實習事。
二、凡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台實習作業要點 」(如附件)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上述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者,至遲於居留校期屆滿之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函送本部審查。
三、107學年度第2學期即將畢業之僑外生申請案需於本(108)年6月10日前彙整函送教育部審查;惟應屆畢業僑外生如未及於前述時間而於居留證效期屆滿之2個月前提出申請者,仍應予受理,並經學校初審後,另行函送教育部辦理。

【僑外生】「107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生活動綜合座談」意見彙復表

【僑外生相關規定】
教育部函知各校有關「107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生活動綜合座談」意見彙復表,彙復表已上傳至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NISA)資訊交流平臺(https://www.nisa.moe.gov.tw)「僑生訪視」區,供僑輔人員及僑生查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