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轉知】教育部「SIT(Study in Taiwan)人才資料庫計畫」問卷
教育部為了解各校外籍留臺校友畢結業後動態,持續連結外籍留臺校友並增進互動交流,要麻煩請各位外籍校友、應屆畢業生及在學學生撥空協助填答計畫問卷。
教育部為了解各校外籍留臺校友畢結業後動態,持續連結外籍留臺校友並增進互動交流,要麻煩請各位外籍校友、應屆畢業生及在學學生撥空協助填答計畫問卷。
一、公告依據:
依教育部109年7月2日臺教文(三)字第1090093710號辦理「教育部109學年度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獎學金校內推薦申請」公告事宜。
二、可申請學校資訊:
本年度可申請學校共計3校,莫斯科國立大學亞非學院、莫斯科國立語言大學及莫斯科市立大學。
三、受獎名額:
共計可接受全台正取18名學生,另備取5名。
四、本校可推薦名額:
共計8名,如超過可推薦名額將擇優推薦。
五、補助內容:
凡獲補助學生,需於110年春季班入學,就讀起日為2月至6月,各校待遇敬請詳如附件簡章。
六、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在校最近2年內俄語文認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3. 受獎期間可出國者
4.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並經學校推薦之大專校院在學生,另今年甫畢業者亦可報名
◎申請時間自2020年6月15日起至8月31日,是項獎助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詳參附件):
(一)申請資格:於香港專上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學位之台灣學生(至少一學年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及赴台灣大學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學位之香港學生(至少一學年度),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可依本要點申請獎助學金。
(二)獎助金額:受獎助每位留台香港學生每學年度港幣1萬元,留港台灣學生每學年度港幣2萬元,獎助金額並得依兩地物價指數及特殊情況,經基金會「台港教育交流及獎助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後以予調整。
(三)申請條件:
1、台灣留港學生:
(1)學業成績G PA達2 . 8以上者。
(2)在香港就學期間對國際交流、台港交流、社區發展有特殊表現及貢獻者。
2、香港留台學生:
(1)今(2 0 2 0 )學年度入學新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 E)各科平均成績達3級或以上者(本項為優予考量指標,亦可不提供)。
(2)其餘在校學生,需為在台灣大學院校學期成績G PA達2 . 8以上者。
(3)在台灣就學期間對國際交流、台港交流、社區發展有特殊表現及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