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4
2019
107學年度第2學期「碩博士班陸生學術研究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108年2月12至3月4日。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 申請資格:就讀本校1學期以上之碩士班、博士班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且至少修習4學分。
- 在學期間未受記申誡以上懲處者。
一、申請時間:108年2月12至3月4日。
二、獎學金分為「學習優異獎勵」及「研究獎勵」等2項擇1申請:
(一)學習優異獎勵:
一、公告依據:
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29日臺教文(三)字第1080016093號函,辦理「教育部辦理108 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校內申請事宜。
二、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