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2019
公告修正「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金申請要點」
一、本案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流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修正。
二、因應本處學生相關法規皆須通過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且為求文句通順,故修訂「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金申請要點」第一、三、四、五、六、八、九條,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要點詳如附件1、2。
一、本案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流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修正。
二、因應本處學生相關法規皆須通過國際交流委員會審議且為求文句通順,故修訂「東吳大學核發教育部博、碩士班優秀僑生獎金申請要點」第一、三、四、五、六、八、九條,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要點詳如附件1、2。
本案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流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核發要點詳如附件1、2。
一、本案依107學年度第2學期國際交流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教育部停用且不再補助「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及其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是故修正「東吳大學外國學生獎學金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之「東吳大學優秀外國學生獎學金核發要點」 詳如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