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獎補助要點」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8年10月31日臺教青署字第1082312700C號函,公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獎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事宜。
修正條文請詳如附件檔案。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8年10月31日臺教青署字第1082312700C號函,公告「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獎補助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八點修正事宜。
修正條文請詳如附件檔案。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邀請國外菁英學者短期學術交流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民國108年10月30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8年度3件申請案獲補助。
1.中國文學系,補助菁英學者來校期間:108年11月13日-108年11月17日。
2.中國文學系,補助菁英學者來校期間:108年11月20日-108年11月24日。
3.中東歐研究中心,補助菁英學者來校期間:108年10月8日-108年10月21日。
三、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短期交流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將另行通知獲補助單位。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張雅筑助理,yachu@scu.edu.tw,分機5377。
一、補助依據:本補助案依據「東吳大學境外移地教學補助執行重點」辦理本校申請事宜。獲補助名單依教育部補助金額,經本校國際交流委員會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會議(民國108年10月30日)審議結果公告。
二、獲獎名單:本補助案108年度第一期共計9個申請單位獲補助,其名單詳如附件。
三、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申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提供相關單據,並繳交成果報告,內容應包含移地教學內容、照片實錄、檢討及建議等,另檢附參加學生心得報告,將另行通知獲補助單位。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張雅筑助理,yachu@scu.edu.tw,分機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