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校級赴外交換生甄選獲推薦名單公告
一、本案校內受理申請至112年11月月10日止;經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國際交流委員會審核通過決議獲推薦名單,詳如附件。
二、獲推薦公告後,承辦人將各別以E-mail通知推薦之相關注意事項說明,請同學務必留意,並依照規定繳交「交換研習確認書」及「保證金繳款收據」(繳款說明請查郵件通知)。放棄研修者請繳交放棄研習聲明書。
三、國際事務中心將另函通知統一辦理113學年度赴外交換/自費研修線上行前說明會。
四、國際事務中心將依各校指定時間辦理提名作業,獲提名學生經協議學校審核通過後才算正式錄取。
五、赴外研修相關獎補助申請亦將統一公告並另函通知,再請留意公告時間申請。
六、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余孟儒(andreyu@gm.scu.edu.tw;校內分機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