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108-2東吳大學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培育計畫獎助申請
一、獎助依據:
(一)依據「東吳大學戴氏基金會東吳優秀國際人才培育計畫獎助學金設置要點」規定辦理,並由國際交流委員會擇優補助。
(二)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獎助計畫將改為每學年辦理乙次,如預計於109學年度赴外者,請務必於此次計畫時程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者於提出申請選送及前往交換研習時均應具有本校正式學籍 且就讀1(學)年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在學期間歷年學業總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
(三)申請自獎助學金公告之次一學期起,已獲得交換資格或預計於該次一學期起赴境外大學進行交換學習,預定之交換研習期間及學校應於本獎助金申請時提出。
(四)在學期間未曾獲得本獎助學金之補助。
三、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一)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