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助學金】115學年度「華僑協會總會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公告依據:
依據華僑協會總會民國115年8月31日華秘字第115061號函,協助辦理華僑協會總會115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申請事宜。
二、申請條件及名額:
115學年度僑生(限大二以上)獎學金暨助學金名額分配及申請條件如下:
1. 獎學金1名 (20,000元),申請條件為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且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及領取其他獎學金。
2. 助學金1名 (10,000元),申請條件需家境清寒,上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且本學年度未享有任何領取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