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2
2021
一、公告依據:
本案業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國際交流委員會(2021年4月19日)審議通過,公告本次獲補助名單。
二、獲補助名單:
經委員會審查,本年度獲獎學生共計12名,名單詳如附件。
三、補助金額將由承辦人另行以電子郵件方式轉知,如於110年4月30日前仍未收到,敬請來信詢問。
四、撥款作業:預計核銷時間為本年度5月,敬請同學後續注意款項入帳時程。
五、獲補助生義務:請於110年5月31日前,繳交「東吳大學學生/赴陸港澳地區研習及學術交流補助/成果報告」電子檔。(電子檔寄至phoebe@scu.edu.tw 林佳蓉學姐)
六、本案承辦人:東吳大學兩岸事務中心林佳蓉 ( phoebe@scu.edu.tw ;校內分機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