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法規辦法】勞動部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條文及附表

一、勞動部「111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公告請本校協助週知

二、上述公告係配合本年429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條文及附表(如附件),修正適用對象及申請文件等公告事項。

詳參附件資料。

【重要通知】「110-2港澳暨僑外生期中座談會」取消 " The Mid-Term Gathering for International and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 is being cancelled

因應本校自202253日至57日全校實施遠距上課,原定於54日城中校區,及59日雙溪校區舉辦的「110-2港澳暨僑外生期中座談」取消,座談會重要資料將另外公告。

 

請大家口罩戴好,勤洗手~~~~
每個人都要好好保護自己,等疫情比較緩和我們再來相聚~~~~

如果有出現症狀,請先快篩&通報,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喔!

 

【110學年度第2學期-僑外生期中座談Mid-Term Gathering for International and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Spring Semester 2022】

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為瞭解本校僑外生生活及學習狀況,並提供最新資訊給與本校僑外生同學,故固定辦理本活動。希望透過期中座談方式,強化對僑外生輔導面向,並給予同學適當協助。歡迎僑外生同學踴躍參與,不要錯過得到最新訊息的機會喔~

Dear All,

110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一、教育部來函通知各大學校院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申請畢業後在臺實習事宜。

二、凡符合「大學校院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一,並取得上述要點第3點規定之擬實習機構同意實習證明書者,至遲於居留校期屆滿之2個月前,向學校提出畢業後實習之申請,經學校初審後,將相關申請表件函送教育部審查。

三、本案校內收件時程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敬請有意申請者於申請時間內將相關資料送交國際處國際事務中心。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郭玟圻專員(校內分機5367;kiki@scu.edu.tw)

 

【小提醒】編號1-3申請表為外國學生專用,編號3-4申請表為僑生(含港澳生)專用,請留意下載使用正確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