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聯絡員服務內容及方式說明資料
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12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
聯絡員服務內容及方式說明資料
- 遴選對象:具服務熱忱之在學(含研究生)及應屆畢業僑生。各校推薦之僑生須參加本會舉辦之聯絡員任務講習,並經當日考試通過後由本會視考試成績及僑團報名情形擇優錄取;另本會將依本年接待僑胞人數,視情調整聯絡員錄取人數。
- 工作期間:本(112)年10月5日至10月10日。
- 工作地點:臺北市、臺南市。
- 工作內容:協助本會接待返國參加十月慶典之僑團(胞),包含行政支援、隨團接待及機動待命等相關接待服務工作。
(一)排班支援報到接待事宜或分配「接團」任務。前述「接團」任務者其中有1天
須至臺北市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大廳與將接待之僑團會
合,辦理僑胞報到事宜。
(二)引導僑團(胞)或隨團參加本年「國慶晚會」,以及10月10日於總統府前廣
場舉辦之「國慶大會」活動。
- 工作酬金及補助:
(一)基本工作酬金:工作期間每人新臺幣7,040元。
(二)交通、誤餐及電話聯繫補助費:
1.隨團參加「國慶晚會」、10月10日「國慶大會」活動者,每日發給交通及誤餐費新臺幣300元(惟已提供便當或工時未跨越用餐時段者,不再發給誤餐費;上下班時段尚有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者,不另發給交通費);
其餘則視任務需要覈實發給。
2.接團期間視任務需要補助行動電話費新臺幣200元(聯絡員須自備智慧型手機)。
- 保險:僑務委員會於工作期間為每位聯絡員投保旅遊平安保險,包括死亡及殘廢保險每人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每人保額新臺幣20萬元。
- 聯絡員講習:各校薦送之僑生尚須參加本會舉辦之聯絡員任務講習活動(暫訂9月中旬,日期確定後將另函通知),且經考試及格者,由本會視考試成績及僑團報名情形擇優錄取。
- 服務態度及原則:
(一)聯絡員係代表政府接待回國僑胞,應發揮高度服務精神,以誠懇、親切的
態度來完成接待任務。
(二)應隨時面帶微笑,注意個人禮貌、服裝、儀容和言行。
(三)做好接待工作之事前準備及安全維護,以防止意外發生。
(四)聯絡員於工作期間(10月5日至10月10日)請勿安排私人行程,以利本會工作分配。
欲報名者:
請於112年7月12日(三),12:00以前,將表單中的個人資料資訊填入,
email給國際事務中心 黃敏淳學姊 minchun@scu.edu.tw
將統整報名資訊後提交僑委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