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10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10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歡迎各校提出申請。旨揭計畫如附件。
二、本案計畫規劃原則為結合既有或開設新課程,應包括跨文化各面向、融入Gap Year概念與課程學習主題相關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規劃設計、海外活動安全等核心內容,並訂定為全校性選修課程,修業期間應至少1學期(含)以上,並於加退選前宣傳並辦理至少1場說明會,開放予全校學生參與。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108年度大專校院學生國際體驗學習計畫,歡迎各校提出申請。旨揭計畫如附件。
二、本案計畫規劃原則為結合既有或開設新課程,應包括跨文化各面向、融入Gap Year概念與課程學習主題相關之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規劃設計、海外活動安全等核心內容,並訂定為全校性選修課程,修業期間應至少1學期(含)以上,並於加退選前宣傳並辦理至少1場說明會,開放予全校學生參與。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08645C號函,轉知「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內容。
二、本計畫詳細申請時程及校內作業流程,將另行公告。
三、本案校內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李景根組員(rheinli@scu.edu.tw;校內分機5369)
一、公告依據:教育部來函通知各校有關該部辦理「108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相關申請簡章、報名表等文件詳如附件,一校至多推薦6名。
二、申請資格: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優先考慮。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文件繳交:申請者需依序排列申請文件一式4份,以迴紋針夾緊後,送交至所屬學系,敬請所屬學系填具推薦理由,並於108年1月23日前繳至國際事務中心承辦人李景根組員。
一、公告依據: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6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28867號函,辦理本校「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及附件公告事宜。
二、申請資格及時程:凡本國籍學生,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獲通過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支任一項英檢級/分數以上之大學部三年以上學生、博士候選人、在大學任教之教師或研究員,並符合簡章規定者皆可申請。
一、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二、獲獎名單如下圖。
三、本案業已送交核撥作業,預定於12月下旬完成撥款。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游晴如組員(校內分機5367;chruyu@scu.edu.tw)
一、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本辦法連結如下:http://www.scu-icae.tw/eweb/uploadfile/2018120409534251.pdf
二、獲獎名單如下表。
三、本案業已送交核撥作業,預定於12月下旬完成撥款。為提供郵局或銀行帳號者,請待通知後持學生證至兩校區出納組領款。
四、本案承辦人:國際事務中心游晴如組員(校內分機5367;chruyu@scu.edu.tw)
一、本案業經107學年度第4次國際交流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或實習,並瞭解學海計畫選送流程相關資訊等,將召開旨述補助要點說明會。本校各院系倘欲參與選送計畫,敬請有意參與執行選送國外實習計畫之系所教授及出國研修或實習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二、本次說明會時程如下:107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3時至16時假國立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際大樓101會議室。詳細議程及交換資訊如附件。
由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每學期定期舉辦的「校長有約―水岸鐵馬樂秋遊」於12月15日,由潘校長親自領軍,帶領近70位境外生一同騎乘來回約50公里的水岸自行車挑戰,其中國際處施富盛、王玉梅主任及來自大陸的學者徐成老師、王森波老師、李冬楠老師等共襄盛舉,